北宋末年,洞庭有三兄弟,老大徐老大,老二徐老二,老三徐老三,兄弟三人在洞庭捕鱼为业。老大徐老大见在老家无以为生,想渡过洞庭到巴陵去营生,又苦无盘缠,于是想到分家,徐老二也有此想法,只有徐老三,不愿意分家。
家中父母与几个成年孩子签订“分家协议”分配房产后,又立下与之分配不同遗嘱,在老人去世后应以何为准?日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纠纷案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认定。王某与朱某育有三个儿子,2010年家中老房拆迁分得三套安置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