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新闻注意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美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对《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秀洲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披露了部分不予采纳意见建议及理由。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现就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嘉善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和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
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销售、燃放旺季,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可能增多的情况,公安部会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会同安监部门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为广大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