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有“业”,特别有“造作”之意,指人们起心动念,对于外境与烦恼,起种种心去做种种行为。“业力观”是印度教理想主义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佛教中的“业”可能包含因果,而印度教中的“业”是非个人及形而上的法则,人没有改变这个法则的能力,“业力”也不是惩罚或奖赏,只是自然的法则。
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看似新事物层出不穷,可那些无非是表象的、形式的变化,而其内容、其实质,则是相当稳定的,因此,人类历史是可以进行前后观照的,“以史为鉴”的说法就是源出于此,而我们研究历史的根本意义,也正在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