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12月1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盖鹏 通讯员马朝晖 高成娥)“真没想到抓两只兔子后果这么严重,听了检察官的普法,我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山在招远市检察院对其涉嫌非法狩猎一案进行不起诉宣告时说。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冬季农闲之时,也正是野生动物休养生息的时刻。有些人却在这时动起了打打“野味”尝尝鲜的歪心思——下兔扣、狗撵兔、拉电网,岂不知用这些手段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不仅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还要承担非法狩猎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
央视网消息(记者/王卓婕):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生动详细地描写了捕鸟的过程,但是,如今麻雀、壁虎、野鸡、野兔、蟾蜍、画眉等动物都被列入了“三有”保护动物名录,猎捕它们很有可能触犯法律。那么,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猎捕它们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付朝旺 贾壮壮逮野兔煮了尝尝鲜,或卖了挣个零花钱,在一些人看来可能不是啥大事。其实,这可不是小事,做了,有可能会“坐牢”。近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野兔案,抓获刘某、谢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收缴野兔、野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5只。
欢迎大家来到橙子娱乐频道近日,湖北宜昌,一名男子在自家附近田里面,打死了一只野兔子,该野兔被鉴定为蒙古兔,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因此被认定了“非法狩猎罪”,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自愿认购日了据法16.18吨的碳汇,认购金额为1500元,用于生态资源的替代性修复。
辽宁一男子因父亲说想吃兔子肉,于是带上电网上山抓野兔被公安部门抓获。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非法狩猎,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月23日,澎湃新闻从辽宁省北票市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西官派出所、东官派出所联合执法,破获非法狩猎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公安部门缴获的电网设备。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强于2019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在未办理狩猎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在佳县某镇山村附近的山上,采用摩托车、强光手电、猎犬、自制渔网兜等禁用工具,用照明行猎的方式,多次非法狩猎“三有动物”野兔,从中非法获利。
来源:东港公安 9月5日 东港公安分局陈疃派出所 办案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 住处依法进行搜查时 发现院内存有活体蟾蜍300余只冰柜内存有冷冻死亡蟾蜍 700余只 “这是一种药材我抓了一夏天寻思能卖点钱”犯罪嫌疑人马某对非法捕捉野生中华蟾蜍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马某承认先后多次捕捉
猎杀一只野兔,认购16.18吨林业碳汇,支付认购金1500元。7月10日,记者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受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成为湖北省首张林业碳票正式签发后首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修复案件。2023年8月,被告人向某在长阳榔坪镇自家附近田里,使用土铳猎杀野兔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