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月17日讯(通讯员 郭健) 近日,有市民朋友心存侥幸,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在高新区“玩个心跳”,被巡逻民警现场查获,并依法给予处罚。2024年12月31日晚,市民王某某在高新区天越湾海边违规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现场查获。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4-12-30 13:51 全网阅览量:2576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广大市民朋友:为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致广大市民朋友一封信。
日子过得可真快啊!再过两天,我们将在12月6日迎来大雪节气。这意味着,大家距离春节仅剩两个月时间。“该不该燃放烟花爆竹?”“如何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等,再度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近期,聚焦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山东多地有了新动向。
广大师生家长: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是巩固大气治理成果、保障师生家长安全健康的重要举措。岁末年初,新春将至。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假期,请严格遵守《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践行绿色生活,倡树文明新风。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龙口公安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查控专项行动行动中,严格分片包干,将禁燃禁放巡查管控工作部署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化重点时段巡逻管控,及时发现处置违规燃放行为。在燃放点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做好交通疏导、安全防范等工作。
尊敬的莱山区居民朋友: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莱山区全域为禁止燃放区,在禁止燃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五百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