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苏州某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亦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被告亦强公司向原告购买客车共20辆,总金额为人民币712.5万元,分期付款;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权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作为出让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为债权的受让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债权转让制度与保理、托收、贴现、资产证券化、担保融资等多种交易具有关联性,法律允许债权转让,使得不少金融交易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