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河北省从2025年1月起,已实施几十年的病退政策将停止执行,取而代之的是“病残津贴”制度。
对于符合病退条件的企业职工要注意了,按照人社部发72号,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从2025年1月1日起,过去各地关于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将停止执行,但可以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10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刘宏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介绍,病退要求多,对年龄和人群都有限制,比如男性需年满五十周岁,女性需年满四十五周岁,且必须满足养老保险连续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像河北、福建等地还制定了自己的标准,必须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员工工龄满10年以上才有此待遇,而病残津贴则取消了这些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