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房子几乎是每个家庭的必需品,这也间接导致了房地产繁荣了几十年,在这几十年的时间,有人靠着房子赚了钱,当然也有人为了房子而终日奔波,那些买不起房子的人,他们每年辛苦挣的钱,好像还不够房子轻微涨幅的。
近期,嘉阅滨江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目前开发商要求业主在7月31日前办理退房,原因是“治理时间至少需要五年,且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开发商承诺退还购房款及利息、违约金等,还对该项目住宅房屋以整体增值20%、商铺以整体增值10%作为补偿标准。
目前我国主营房地产的央企有21家,但还是有许多央企在“涉及”房地产的业务,要知道央企退出房地产,给整个楼市带来的是“公平性”,因为央企的“起步”要比普通房企要高很多,在拿地上央企就更具有资金优势,在全国排名前十五的房企中,就有超过8家是央企以及国企,在四年前,楼市“盛世”时期,16个百亿的地产投资项目,央企就拿走了超过一半。
买房是咱小老百姓一生中的大事儿一件。然而,买房又不同于买其他的小件商品。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审判实践中分析,构成退房条件主要包括法定退房和约定退房两种情形。法定退房,即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符合一定情形下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那么,法定退房的八种情有哪些呢?
近期,由政府主导的“七天无理由退房”新政开始在楼市推行,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管理的指导意见》称,鼓励开发企业探索七天无理由退房机制,在开发企业与买受人签订《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的同时,买受人可以选择是否签署《无理由退房协议》。
一、开发商未取得销售许可手续导致合同无效,购房者可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二、开发商“一房二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过去这些年,哪个行业最赚钱?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说出3个字:房地产。的确,房市发展20年来,房屋新开工面积从2亿平增至20.9亿平,累计上涨9.3倍。开发投资完成额从0.2万亿元增至12万亿元,累计上涨55.8倍。更别提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了,分别从1.2亿平增至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