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政府网站2月14日消息,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已答复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何绮华代表《关于解决离婚妇女户口不能回迁娘家问题的建议》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户籍迁移,并没有“迁回娘家”这个通俗的说法。
户口就和身份证一样,是国家法律给予每一个人的身份记录,除此之外,没有哪一个证件本有户口那么重要,过去户口还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意味着是不用种田的那部分人,因此农民非常羡慕能拥有一个非农业户口。
如今社会,随着人们思想的改动,甚至离婚,都现已成为一种时代的潮流,我国公民的离婚率大大增加,而离婚也会触及许多问题,比方孩子的归属还有财产的分割,今日我们要说的是,离婚后归于女方的四种东西第一,女方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
广东其他村的不清楚,按我熟悉的几个广州郊区有分红的村的情况来说说说吧:1.这几个村的外嫁女能分红,但在她出嫁之前就确定分红的比例了,比如说这个女孩名分上占了5股,每股年底能分3000元,那她年底能拿到的总共分红是15000元,当然,这个每股能分的钱会随着村中集体产业的经济状况会变动,比如说经济环境好时,每股能分5000多,经济差时每股2000多,但她占5股这个数字是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