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陕西省西安市xx区xx村人。王某结婚后,和父母分户,但户口仍在村里,户籍地址没有变。王某家一共有三间房屋,父亲将宅基地上的两间房屋,分给王某和丈夫、女儿居住,但由于某些原因,一直无法变更确权登记,宅基地上仍旧只有父亲一人的姓名。
我们每天都会接到关于户口与拆迁补偿的问题,近期我们发现有很多人存在这种情况,家里人口众多,早已分户,这样导致父母单独一户、自己一户、其他兄妹也是独户,那么这种一家多户的情况,遇到拆迁应该怎么安置补偿呢,是按照一户安置还是按照实际户数安置呢。
重庆沙坪坝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已于2021年做出了调整,将房屋拆迁货币安置价格由之前的按照“经济适用房平均售价”与砖混结构房屋补偿价格之差,调整为参照“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与砖混结构房屋补偿价格之差确定,等于变相提高了货币补偿单价。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早在1999年便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即在第62条作出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并一直延续至2020年新修订的版本中。
2023年钦州市农村房屋拆迁政策未做调整,现行还是2017年公布实施的《钦州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但是在2021年的时候对2017年版政策进行了补充,对主城区、滨海新城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方式进行了调整,以公寓式安置房安置方式为主。
一户有两块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依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以及国家的政策,农村宅基地施行的是一户一宅,也就是说原则上是不允许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在一般情况下“一户多宅”是违法的。除非该户有多个子女,各自成家立业后才会分户,分户后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