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仲裁庭秘书是如何产生的?其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依据是什么? 14 仲裁庭秘书是如何产生的?其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依据是什么? 仲裁庭秘书是仲裁机构委派的协助仲裁庭推进仲裁程序、为仲裁庭提供服务的辅助人员,在仲裁程序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毛泽东主席曾经强调:“领导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我本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县委办公室从事过8年秘书工作,当时10位年轻的同事,现在有一人担任地级市常务副市长,两人担任正处职领导,两人担任副处职领导,三人担任正科职干部,仅有两人以副科职干部身份退休。
因为在电脑还没普及的年代,文秘工作的门槛是很高的,不仅要文笔好,字也要写得好看,还要会用打字机、打印机、电话、会订机票、酒店,这些在当时候全是高科技,普通人是很难胜任的,所以秘书在当时候是一个很重要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