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罗翔老师对浮桥事件的看法,请用事实反驳,盲目中伤不可取。罗翔老师对浮桥事件的看法有主要三点:一,私搭浮桥如果定性违法,最严重的处罚,也只有行政处罚,不构成刑事处罚。当地公检法以刑事处罚处理私搭浮桥事件,不存在法律依据,套用万能的寻衅滋事罪,存在权力妄为。
近日,吉林省某地村民黄某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案引发关注。据报道,黄某在洮儿河边长大,这条河让村民的日常通行极为不便。黄某家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2014年,黄某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罚款并强制黄某拆除浮桥。
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消息引发关注。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在洮儿河上搭建浮桥,收费4年。2018年,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黄德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
看到网上一个视频,不知道什么时候拍的,视频上是罗翔,用他那个特殊的表情在说:说实话现在不管看一什么案件都不震惊,我说这不就是人吗?人不就是这样的吗?还有什么东西会比人更坏,大家能找到吗?我们经常骂人说猪狗不如,我觉得这是对猪狗的侮辱,猪和狗能有人那么坏。
近日,吉林省洮南市一起村民私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中,18名村民因为在洮儿河上搭建固定浮桥并收取过桥费,被法院认定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适用缓刑。
这句民间谚语似乎是在说坏人无恶报,好人无好报,杀人放火的过着滋润的小日子,修桥补路的却连埋尸骨的财力都没有,在人们心目当中,普遍认为,修桥补路是行善之举,罗翔老师还特有意思地引用了《太上感应篇》中的话“修桥铺路,乃大善之举。”
吉林白城村民黄德义私建“便民浮桥”并收费一案,今年曾引发广泛关注。黄德义在申诉材料中提出,建桥是为了方便村民,不存在强拿硬要,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后,知名学者罗翔亦发文认为,此案涉及寻衅滋事的适用问题。黄德义曾在接受南都、N视频专访时表示,“很多人关心我,我感到非常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