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秦勇12月26日,四川在线记者从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提示函》,由于受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污染排放影响,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自贡有中度甚至重度污染风险,根据《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经自贡
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主城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临时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从2023年起,每年11月至次年1月,每日7:00至20: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在主城区实施小汽车尾号限行,有效期五年。
2月19日,“自贡公安交警”微博发布消息: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2月20日起我市气象条件逐步改善。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自府办函〔2022〕6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2月20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从橙色预警降为黄色预警。
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主城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临时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为做好临时限行交通管理期间公交运输服务保障,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品质服务水平,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自贡公交集团推出多项保障措施,给市民营造一个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自贡网记者 陈翠据自贡公安交警微博消息,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10月27日起我市气象条件逐步改善。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自府办函[2022]6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0月27日15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自贡网记者 陈翠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3月11日起,我市气象条件逐步改善。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自府办函〔2022〕6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3月11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据自贡公安交警微博信息,限行措施同时解除。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3月10日下午,四川省自贡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消息,称从3月11日零时起,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消息称:经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3月11日起自贡市气象条件逐步改善。
1月9日19时许,四川省自贡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小型汽车限行解除管制信息。解除管制信息称,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自贡市决定于2022年1月10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从橙色预警降为黄色预警,届时,自贡公安交警同步解除小型汽车限行管制措施。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2024年1月31日,四川省自贡市公安交警发布信息称: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主城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临时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中对本市限行区域实施机动车尾号临时限行交通管理的规定,自2月1日00:00起,解除限行。
四川省自贡市公安交警1月14日发布机动车尾号限行管制信息称:自贡市于2022年1月15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从2022年1月17日零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1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主城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临时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中对本市限行区域实施机动车尾号临时限行交通管理的规定,自2月1日00:00时起,解除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