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三两岁呀,没了娘呀……”在140年前,歌词中的小白菜这一名字可是传的沸沸扬扬,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热点。其在民间的热议得益于当时的上海《申报》,在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它报道了浙江余杭的一起案件,使得此案开始为人们所知。
曾有一位诗人面对百姓的苦难作出了这样的叹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而在中国古代,这句话更是大部分平民百姓一生命运的真实写照。但如果要必须说出一个百姓生存最艰难的朝代来,那一定是清代。清朝的冤案数不胜数,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杨乃武和小白菜通奸杀人案了。
公元1872年三月初四,年仅十六岁的小白菜(原名毕秀姑)在母亲王氏的安排之下,和在豆腐店工作的葛品连举办了婚礼,先拜天地,后入洞房,正式结为了夫妻。小白菜与葛品连成亲之后,虽然日子过得平平淡淡,但也算安安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