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与拘传的区别传唤是公检法机关使用传票通知刑事诉讼当事人在指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诉讼活动。拘传是指公检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传唤不具强制性,而且也适用于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违法的行为人,如果需要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的,那么,有四种方式,一是通知,二是传唤证传唤,三是口头传唤,四是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