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9月9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文 记者 陈晓珊/图)近年来,校园伤害赔偿案件不断增加。究竟此类事件中,受伤者的损失应由谁负责呢?学校是否要担责?就此,本报精选了我市法院近期宣判的几个典型案例,通过法官说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示。
趁室友不注意,拍下同学“丑照”发到班级微信群,室友之后被诊断出抑郁症,同学之间一个无心的恶搞,是否构成侵权?是否是造成室友抑郁症发作的导火索?近日,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拍“丑照”发到班级微信群小亦与小云(均为化名)是某中学高三学生,两人还是同一寝室的室友。
最近,一件发生在北京朝阳的校园霸凌事件,在发酵了数日之后,终于得到了正规媒体的重视、报道。更多关注聚焦到这件事情之后,也有更令人发指的细节传出来。受害人小豪先后被8人侮辱、骚扰、猥亵,一些行为甚至可以构成犯罪,令他重度抑郁,试过割腕自杀。
丑照被室友发班级群后患抑郁症 【“丑照”被发班群,她抑郁了!法院判了】趁室友不注意,拍下同学“丑照”发到班级微信群,室友之后被诊断出抑郁症,同学之间一个无心的恶搞,是否构成侵权?是否是造成室友抑郁症发作的导火索?近日,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序言:近日,广东某学院的女孩军训照片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女生军训时由于天气炎热,脱掉上衣只穿内衣进行训练,不料被路过的同学拍下,并上传到网上迅速在校内传开,成为了全校的焦点话题。对此,学生和教师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下面就让我们来一探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