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来看看2021年最后一天,财政部跟央行都放了什么大招!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原文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昨日晚间,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公告》,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后,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
本报讯(记者张应理)据财政部网站12月1日消息,财政部、证监会、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内地股民炒港股取得的差价所得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内地企业炒港股则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包括:1. 个人转让自用达5 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