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赵奕12月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4年12月1日起,四川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作为就医地,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新增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今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12月1日起,四川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作为就医地,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新增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12月2日,四川省医保局对外发布消息,从12月1日起,四川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作为就医地,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新增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红星新闻记者12月6日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川办发〔2023〕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号)等文件要求,为健全完善
记者12月6日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已发布。据悉,该通知明确统一保障政策。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为了方便广大慢性病患者,降低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药费负担,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现已取得门特病种认证资质,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挂“综合内科”门诊号提出申请提供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刷社保卡办理门特认定即可。
据四川省医保局官网消息,四川正加快规范全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重大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原标题:可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治疗费用的门诊慢特病增至10种异地就医结算更便利(政策解读·问答)12月1日,全国医保上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4年12月1日起,四川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作为就医地,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新增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2024年12月1日,全国医保正式上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