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中国正式废止农业税,在此之前,农民一直交税,从生到死。想想以前交公粮的事,真是想哭,我家地方小,没地儿晒,所以先晒好的交了公粮再晒自己家的,往往是雨多,自己家的因为晒晚了,沤坏了或者是出芽了,年年都不够吃,大人全靠吃红薯、土豆野莱干加少许的米饭。
文章约2000字,预计需要6分钟左右,阅读前麻烦点一下关注,便于您后期持续关注相关内容。在2006年的1月1日,《农业税条例》被废止。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农民无需再交“公粮”,这项延续了千年之久的税收制度彻底终结。近期,有关农业税或再次回归的消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讨论。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
这项税种的取消造福了广大的农民群体,进一步提高了我国的农业生产力。我国建国初期,国内经济条件相对落后,为了给工业发展提供保障,政府并未直接取消农业税,但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政府于195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条例规定政府需在合理的程度内征收农业税。
前言: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变革总是伴随着剧烈的阵痛。农业税的取消,无疑是一次深刻的变革,它不仅改变了亿万农民的生活,也重塑了中国的农村经济结构。然而,值得我们深思的是:这一变革的背后,是否真的能够不流一滴血?我们是否能够忽视那些因改革而付出的巨大代价?
1999年,当时中国农村地区农业税负担较重,周怀林略通文墨,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农民疾苦。周怀林的死引发轩然大波,其亲属和村民要求乡政府给出解释,乡政府不仅未给出满意答复,还驱赶前来讨要说法的周家族50多人,这彻底激怒村民,他们自发组织起来,带着农具冲向乡政府,导致乡长和一名乡干部被从二楼扔下并活埋,前来调和的派出所所长和一名民警也被当场打死,所长尸体甚至被吊在树上示众,事件在周边四个乡镇发酵,数万农民包围并捣毁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