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种植大户秦先生,因为使用自留种子播种,被种子公司状告侵权,要求赔偿50万元。南京中院一审说,秦先生土地流转了973亩地,已经不属于家庭承包制的小农户了,而是种粮大户,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以说,未经种权人同意而自行留种是侵权行为。
现在和以前大不相同了,以前不管种植什么,人们都是自己留种子,等到来年继续种植,而现在我们不管种植粮食作物还是各种蔬菜,一般都会年年买种子,对于这件事情,可能有很多人想不明白,买的种子为什么就不能留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