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去年10月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系列管理要求。此前,有传言称,3月1日后个人收款码无法使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微信支付、支付宝近日发布公告: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是否升级由用户选择。
公告称,现行“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全文如下: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就进一步优化条码支付服务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2月22日晚发布公告,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就进一步优化条码支付服务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如下: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和便捷的支付服务。
2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公告称,将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随后微信支付、支付宝相继发布公告表示,现行“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3月1日之后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
22日晚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微信、支付宝随即发布消息称,其个人收款码在3月1日后均可继续使用,并新设享有更多功能的“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愿选择是否升级为“个人经营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