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警察执法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拍摄,如果一不小心会有违法的可能,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手机基本上是人人都有的物件,看视频、玩游戏,聊聊天也是十分方便的,尤其是随着人们自我防范的意识逐渐提高,很多人在遇到一些纠纷或者其他情况的时候,习惯用手机拍摄视频照片保存证据,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如果在面对警察执法的时候,我们可不可以用手机进行拍摄呢?
先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讲一些实际问题我们这里律师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关系是平和的、是理性的。就我们检察院而言,检查开放月的“律师评检察”活动、启动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接访、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帮助规范司法行为等,无不体现了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
警察执行公务时,公众是否可以拍照录像?这是一个令人好奇的问题。实际上,公众拍摄警察执行公务的过程通常是被允许的。警察执行公务的过程应该依法受到公众监督,因此,只要拍摄不影响其正常工作,一般情况下的拍摄都是被允许的。
11月27日,《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另外,进一步细化了执法人员的招录与培训、执法行为规范、巡查、执法人员回避、证据收集、执法过程记录、检查措施、强制措施、协管员管理等方面的操作规范;规定了执法。
近年来随着执法理念的推进和完善 ,伴随着自媒体兴起以及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警察在公共现场执法的行为和过程, 受到一些民众用手机拍摄记录下来是一个普遍现象, 公安部也指出: 民众有权监督执法人员执行任务 ,警察人员要接受监督并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
一个朋友咨询这样一个问题:遇到警察执法的时候,群众是否可以拍照、录像?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群众在正常的拍摄范围内进行拍摄,是对警察执法的一种监督,这种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没有问题,但是,拍照的时候要注意一些问题。
4月16日下午,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就《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这部立足曲靖城市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在破解城市管理中诸如体制不顺、多头执法、职责边界不清、城管执法粗放等各种“老大难”问题上进行有效探索,并加以文书的规范,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使每一个人都成为记者。智能手机的普及已经“围观文化”推向了一个新高度。可以说哪里有突发事件,哪里就有举着手机拍摄的围观群众。用手机拍摄执法活动,是体现公民监督权的最好方式。不仅为还原真相提供了原始资料,更有力地推动了警察、政府执法规范化乃至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善。
8月26日至9月2日《成都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拟就成都的规划、建设、市容、环境 、生态、交通等方面的管理做出详细要求。条列指出,在不影响正常行政执法的情况下, 应允许市民录音录像。
吉林延边,商业街上演了一场令人瞠目的“执法大片”。一名女子因拍摄城管执法视频遭到阻拦,甚至遭遇言语攻击。正文部分7月24日在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商业街上,一名女子拿着手机,拍摄着城管执法的视频。这本是她作为公民监督执法的合法权利,却引来了城管的强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