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最早出现在夏朝时期,周朝时正式确立,宗法制创立完善之后在内部又有大宗与小宗之分,这两种是相对而言,在同一阶级体系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就是大宗,大宗到了更大一层次的关系网络中则成了小宗,一个直观的表现就是,相比于周天子,各路诸侯就是小宗,不过到了各自的封地势力范围内,诸侯是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