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半个月看了传闻已久的《百年孤独》,据说是推荐给全人类都看的。抛开羊皮卷的命运安排,一开始读书的时候,我以为他是男主角,我对他的每一个举动都时刻关注,从在肚子里哭泣,摸冰块开始登场,到他制作金银器,迎娶蕾梅黛丝,生下私生子,发动起义,在战争中挣扎,到惨淡收场,孤独终老,但是最后他在孤独中悄无声息的死亡的时候,原本以为我会难过的,可是却没有引起我心绪太大的起伏。
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看到结尾我才恍然大悟,我终于理解这本书为什么叫“百年孤独了”。书的开始和结尾都提到了猪尾巴孩子,这是一个轮回。布恩迪亚家族里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历经100多年的家族彻底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