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两则最新批复。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4〕136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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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综合安徽省人民政府网12月28日消息,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复3条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具体如下:同意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广德至宁国段收费经营期限确定为30年,自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48年12月19日止。
【来源:大皖新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5〕8号)悉。
《关于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关于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淮南段设站收费经营请示》已获得审批通过!一、同意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设站收费经营,由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共设立8个匝道收费站。
来源:【中安在线】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在G4221沪武高速公路设立博望收费站,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博望收费站”;同意在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设立青草收费站,由安徽省岳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青草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