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修改后的规定最大亮点是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息保护的上限,由过去的年息24%降至15.4%左右。
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文件第二十六条可知,“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