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份以来,青岛市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持续发力,通过一系列严厉打击和广泛宣传举措,有效遏制了因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环境的和谐美好。
2024年10月31日,青岛市城阳区政务网发布了2024版划定“城阳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知”,其中涉及城阳建成区实现西扩东进进行了重大调整将高新区核心区、上马/棘洪滩驻地夏庄/惜福镇部分区域纳入版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田为有效遏制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巩固青岛市烟花爆竹禁燃管控成果,共同维护和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青岛市公安机关加大执法力度,曝光一批涉烟花爆竹案例。7月19日王某某在青岛市市南区第三海水浴场违规燃放了2个烟花,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青岛报道2024年1月18日,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烟花爆竹安全提示》,《提示》共五条,全文如下:一要自觉遵守《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内三区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青岛市加大对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近期,多人因违规燃放或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1.
民间传统节日七夕节(8月10日)、中元节(8月18日)、财神节(8月25日)期间,市北区兴隆路街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多元化、互动式的宣传方式,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响应禁燃禁放政策,共同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争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共同守护岛城的碧海蓝天。
近期有多人因违反《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被处罚案例一2025年1月1日0时许,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李某在五四广场五月风对面海边围栏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李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信网8月22日讯(通讯员 林宁宁 记者 陆彦蓉)农历七月二十二,民俗节日“财神节”就要到了,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提醒市民,欢欢喜喜接财神的同时,一定严格遵守禁燃禁放各项规定,文明过节。城阳公安也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储存、销售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林宁宁8月25日(农历七月廿二)是民间传统的“财神节”,城阳公安结合夏季行动,贯彻落实《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统筹部署警力,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防,及时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