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对土地经营,曾经历了四次土地制度的探索,就实质,1979年至今,改革土地联产承包家庭经营,才是中国大陆真正意义上的“土改”,其几次变迁的过程详细记述如下:一、1949年9月~1953年春,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出台土地法新政策干预下,对土地进行了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