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好理解,三字经中的“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指的就是直系血亲。换言之,“没有他就没有你”、“没有你就没有他”,这里的“他”,指的就是直系血亲。
答:此处所说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的是自然血亲,及生物学意义上的真实的血缘关系,不管男女双方在户口本上是否体现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只要在是生物学意义上双方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我国都是禁止结婚的,而且世界上其他国家与我国的要求基本都一致。
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重婚行为不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更不利于婚姻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法律上必须对其进行否定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