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临近,为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近日,大理市警方针对节日前后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实际,不断加大清查工作力度,强化对全市街道及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频次,依法查处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理古城的保护和管理,防止因销售和燃放火把、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而引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大理市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就2023年8月10日至8月12日火把节期间禁止在大理古城内销售和燃放火把、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范围。
近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提示春节临近个人购买、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需注意这些事项↓↓ 购买注意事项 网上购买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一定要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进行购买,一定要购买产品包装完好、产品销售标志信息清晰和在有效期内的个人
广大市民朋友: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度春节的传统习惯,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冬春季节干燥的气象条件下,将导致空气质量明显恶化。
11月6日,大理州召开平安建设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控工作推进会,对全州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大理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理,为推动新时代大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关于禁止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抛洒祭品的通告为保护城市环境,破除祭祀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禁止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抛洒祭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做好文明安全祭祀工作,提倡以鲜花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