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恋爱期间向女方支付彩礼9万元并给女方打了5万元购车首付款,购车后登记在女方名下,后两人分手,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款、购车款,女方不依,双方因此引发诉讼。谁的主张将得到法院支持?王某和李某在2021年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了恋爱关系。
一女子为已婚男购买车辆花费几十万元,两人闹僵后,女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法院会支持吗?刘女士与黄先生相识不久后发展为婚外恋,两人“热恋”期间,经济条件优越的刘女士出资60万元给黄先生购得一辆货车,登记在黄先生名下,并由黄先生管理、使用。
恋爱期间,双方为增进感情、表达爱意,可能会发生转账、发红包等经济往来。那么,如果分手时,情侣间的大额转账,是否可以追回?近日, 沂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沂源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2017年至2021年10月期间,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系恋人关系。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就恋爱关系期间的经济往来是否属于借贷,应否返还进行审理。经审理,法院判决王某返还刘某借款21.7万元以及相关利息。刘某与王某曾是一对情侣。两人2020年初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
近日,岳阳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依法驳回了李某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原告李某与被告方某于2020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感情升温后双方开始同居生活。
鲁法案例【2024】047(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后相识,于2020年3月份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张某从事房屋装修工作,经营一家装修公司,李某在一家保险公司任职。恋爱期间,原告通过微信红包和银行汇款方式转账给被告共计50余万元。
恋爱时的转账是“你情我愿”,分手后却成了“欠债还钱”。当一段感情走到尽头,曾经的那些“账目”如何能够真正算清?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情简介刘某与孙某曾是情侣关系,两人自相识以来,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开始了同居生活。
昨天,曾经的恋综cp天花板“巴啦啦能量”正式be了,罗拉发文官宣分手。从罗拉的声明来看,感觉她是偏向于组建家庭的,但是两个人一直异地比较多,对于婚姻的看法也不同,这一点能罗拉回复网友的评论中能看出来。网友觉得如果相爱并且性格合适,真的没必要在乎一张结婚证。
5月18日上午#夫妻离婚拒养患抑郁症女儿被判不准离#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维系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要妥善处理,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