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橙融媒 平安首府 妇女的力量,是国家与社会的“半边天”。对郭女士来说,自今年7月1日武川县人民法院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她而依法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来,这可能会是近两年来她感受到的最安全,最平静时光。 申请人郭某某与被申请人刘某某系夫妻关系。
当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制度旨在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作出快速反应,及时保护申请人免遭危害。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起反家暴典型案例,均涉及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19日,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男子张某被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2016年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一大亮点便是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近日,一女子称父亲因家暴母亲获刑,父亲出狱后继续恐吓。当地妇联表示,已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遭遇家庭暴力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基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裁定。
每年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每个家庭乃至社会的共同责任。今日,广州白云法院就通报了一起发生在分居期间的反家暴案件,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易某与周某于2012年结婚并生育一儿一女。
一段感情走到了尽头要学会好聚好散,死缠烂打挽回不了爱情,更不能以爱之名,行伤害之实。分手后的纠缠,可能违法,甚至涉嫌犯罪.....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签发了该院首份对终止恋爱关系后女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妻子起诉离婚,并搬到闺蜜家中暂住。丈夫接到法院开庭传票后,竟于凌晨两点冲入妻子闺蜜家,对妻子进行殴打。家暴受害人如何保护自己?6月12日,邵阳大祥区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原告郭某与被告林某系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多次吵架,有时林某还会动手打郭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