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来自罗慧敏的讲述:请神容易送神难,别一个不小心,好心没好报。我没想到,自己终有一天,会好心没好报。在我和老公买了第二套房子后,以前的婚房就闲置了下来,还没来得及出租。正当我想往外出租时,大姑姐却说要陪着她的一双子女来城里上学。
王小梅生活在城市里,父亲经营餐饮生意,母亲是教师。她有一个已经结婚的哥哥,哥嫂定居在外地。与此不同,小强来自郊区,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阶层,有一个妹妹在商场当导购。王小梅和小强结婚时,小强家没有买房的能力,所以他们和小强的父母住在一起。
01恋爱原本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可是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想恋爱、不想结婚了。我们是群居动物,需要人真心的关怀和照顾,但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却未必那么简单。有时候你付出了全部,最后得到的不过是失望和伤害而已。所以,对于爱情的期待也慢慢地降低了。
赵先生称,其妻为了给继子办户口,用1元将房产过户给其弟。赵先生遂将妻子田女士及其弟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妻子与其弟签订的协议中约定“712室的房屋属于田女士与田先生共同财产”的约定无效、确认双方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712室房屋转移登记至田女士名下。
“在大家不知道的情况下,小姑子把公公单位的福利房过户到自己名下,丈夫还能继承房产吗?”昨天,许女士拨打周二之约热线咨询。接听热线的全市优秀法官、江汉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军华建议许女士到公公的单位搜集证据,以确认这套房子的真正权属,如公婆为产权人,则可主张继承权。
赵先生称,其妻为了给继子办户口,用1元将房产过户给其弟。赵先生遂将妻子田女士及其弟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妻子与其弟签订的协议中约定“712室的房屋属于田女士与田先生共同财产”的约定无效、确认双方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712室房屋转移登记至田女士名下。
【引言】有些家庭的父母,会选择在生前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但是在生前过户过程中,无论是采取买卖还是赠与的方式,都会涉及到不菲的税费。税费是以过户份额的价格为核算基数的。因此,有些家庭就在考虑:把房屋过户价格降低不就行了?这样不就能降低税费了么?事实上,这样做可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