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7年,冯先生夫妻出资500万元购买两间商铺,分别登记在子女名下,当时儿子不满18岁,女儿22岁、刚参加工作。商铺租金由冯先生夫妻收取。2017年,冯先生夫妻经营失败,负债累累,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冯先生别无财产,除了已经升值的两间商铺。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关于夫妻房产纠纷的法律小知识,欢迎大家跟我一起探讨这个话题。多多关注,多多转发,多多收藏,如果有法律上的疑惑,随时咨询我。一直觉得,中国的父母是最辛苦、最无私、最伟大的,从孩子出生,就一直精心照顾,操心上学、就业、婚姻,带孩子的孩子,有的父母还要给孩子买房结婚。
读者王女士来电咨询:王女士丈夫提出要与她离婚,现就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产生争议。该诉争房屋系婚后购买,登记在王女士和其母亲名下,首付也是王母所出。后期还贷是由王女士和其丈夫共同用公积金还贷,王女士丈夫还贷金额共计16万元。
法治日报 | 作者 黄辉父母资助子女购房,有的出资一部分、有的出资全部、有的是婚前购置、有的婚后才买,情况多种多样,这就导致房产归属在认定上存在复杂性。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编者按二十多年高速发展的房产经济,加上中国人固有的“安居乐业”情怀,房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身份的象征,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成了一个家庭最重要的财产组成部分,所以,当婚姻走到尽头,不得不离婚时,房产的分割也就成了双方争执的重点之一,而房产存在的情形又多达二三十种:有个人
前言:中国人对买房有种莫名的在意,对国人来说房子不仅提供一个住宿,更是自己在这个城市的根,但大家工资水平并不算太高,但房价飞涨,对大部分人而言,买房只能是幻想,东拼西凑换来首付,年纪轻轻背负巨额贷款,但面对五花八门的房子,仍是不知如何抉择。
俗话说,租房子住是给房东打工,买房子住是给银行打工,只不过每月的房租比月供少一些罢了。所以现在很多人都看开了,那就是租房远不如贷款买房划算,因为房贷还完之后房子就是自己的财产了,也算变相给下一代留下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