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亲为什么你妈要带她的两个闺蜜一起去?为什么不能讲?换做我直接转给介绍人。这话也亏他说得出来,我就想问问他最后结婚了没有?那还不如刚开始啥也别送了, 省得不成后面还心疼,这么做他还占便宜了,让他把吃饭的也转给你。这也太离谱,我就想知道这人上哪儿找的?
河南郑州的杨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哭哭啼啼的,觉得自己实在太委屈了,她向记者介绍说,自己有个接触了两三个月的相亲对象,这天他带着家里人到自己店里连摔带砸要求杨女士返还交往时的所有花销,还扬言要毁了她,让她在当地待不下去。
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律师俞友贞表示,相亲时,为表达爱意,给对方送一些小礼物,这是人之常情的事,属于《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赠与,双方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其中,送礼物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礼物的一方为受赠人。
我和她是在网上认识的,认识了两个月,大家的关系还是不错的,但是后来,她说我是个好人,只是一个适合做老公的好男人,但是她从一开始就从没想过广东嫁到湖北,不想嫁太远。那话说回来, 既然都没想过和我在一起,怎么还和我约会,还收我的礼物,还和我一聊都是聊到好晚。
前几天回去看望外婆,表哥的老婆说给我介绍个对象是她表弟,让我见一面,我说见就见吧!相亲之前跟小姨(表哥的妈妈)说好了不用带上门礼,就简单的见一面,看得上就好,看不上就算了男的为了面子又或者是家里长辈为了面子不失礼数硬要带。
男子赵辉(化名)为追求女方,为她网购白酒、运动鞋等作为礼物,但最终二人并未建立恋爱关系,小赵遂以不当得利纠纷起诉,要求对方返还相应款项。记者30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最终小赵的诉讼请求未获法院支持。小赵通过网络平台认识小婷(化名),双方添加微信相互联系。
今天是2月14日情人节,不少人会选择赠送礼物给心仪的对象。如果在追求对方过程中赠送出去的礼物,一方想要追回,法院会怎么判?记者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潮州中院二审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案件中,原告李某向被告郑某提出归还礼物或赔偿购买费用的诉讼请求,被法院依法判决驳回。
相亲一个月期间吃了几次饭,都是他出钱,我买了两回饮料送了个礼物,一个项链价格不明,貌似几百上千。我提出结束关系后,他后来打电话说要我还给他礼物。其实两个人都没什么喜欢的感觉,在一起特别累,结束也没什么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