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电商平台了解,春节放假的7天将不计入无理由退货时间内,但是,不建议顾客在此时退货。“七日无理由退货”不会因普通节假日而顺延,但由于春节假期的特殊性,售后客服也同时放假,店铺将无理由退货期限进行了顺延。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经常网购的朋友们耳熟能详的规则,但在一起网购纠纷中,虽然电商平台拼购页面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标示,但卖家在销售页面已相对醒目地标明“已激活、已拆封的电脑产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某店铺是一家在网购平台经营手工饰品的店铺店铺首页显示“发货前已检查清楚商品收到货请录制完整开箱视频以防售后纠纷”“注:因商品为手工制品本店特别定制款式不支持退换货”2023年12月小美在该店铺购买多个手工饰品价值1000余元收货一个多月后小美通过平台向某店铺发消息称饰品被他人弄坏
比如“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介意慎拍”这样的话术,就常常出现在直播购物之中。对此,中消协日前发文明确,经营者不能以“清仓”“尾货”“特殊商品”等名义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商家采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无效。
法官认为,网购的大部分商品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但有些商品,如网购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这四类商品退货会影响再次销售,依法是不能退货的,消费者需要特别注意。
“七天无理由退货”,这是网购经常会遇到的商家“承诺”,那么,超过七天,能退吗?江阴法院就一起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网购案件开庭,消费者网购已超7天,后持续遇到问题,商品无法使用,想要退货遭拒,商家理由是“已过七天期限”,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