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8月9日,北京三中院对近年审理的“涉房产转让托付养老类”案件总体审理情况及案件特点进行了通报。近年来,此类案件数量有所上升,由于案情难以查明,审理时限往往较长;同时,因当事人多为亲属关系,调解结案有利于缓和矛盾,此类案件的调解比例也高于其他案件。
中新网北京新闻8月10日电 (记者 陈杭)记者9日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该院审理的涉房产转让托付养老类案件数量总体上升,案件类型多样,涉及案由分散,当事人亲属关系多,调解解决意愿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近日,媒体披露北京数十位老人陷入“以房养老”的骗局,“法律”竟然成为骗子行骗的道具。北京一些有房的老人被骗子忽悠,签下抵押房产的借款合同,甚至还签下经公证的“委托书”,放弃抗辩权,“全权委托”骗子卖房。
“以房养老”是不少人养老的保障方式,老年人将名下房产转让给子女或亲属,通过房产置换赡养。但是,如果子女获赠房产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事先约定了“居住权”,但子女却要将房子卖掉,老年人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
当前,“以房养老”成了不少人养老的保障方式,老年人将名下房产转让给子女或亲属,通过房产置换赡养。但是,如果子女获赠房产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事先约定了“居住权”,但子女却要将房子卖掉,老年人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首先我们来看下面一则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