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梁xx系广东省佛山市xx区居民,房屋建设时间为1985年,一直居住使用。11月19日街道办对梁xx作出210号《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于同日将该决定书张贴在涉案建筑物上,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事项和上述张贴决定书的事实。
新快报讯记者蒋翰林 通讯员赵雪峰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天了解到,按照部署,广州全市今年内将全面完成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全面清除12807宗涉水违建,并于7月底前完成黑臭小微水体销号任务,实现全市4389宗小微水体无黑臭。
违法建设挤占城乡发展空间,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3月11日,从化区召开2021年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大会,提出要以“零容忍”态度整治违法建设,以高质量的城市管理服务“两区两谷”建设,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2月1日,《广州市违法用地上建筑物没收处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这也将是广州首个针对违法用地上建筑物没收处置的管理规定。《办法》规定了对没收建筑物的处置原则、流程和方式,明确对没收建筑物的处置原则为“以拆为主,应拆尽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该法规定的复议诉讼期内对应的行政决定包括:限期拆除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拆除决定。
白云区联合多方力量拆除顶风违建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静 通讯员云宣、杨镇华)继清拆大源村一栋7层半高的顶风抢建违法建设后,8月19日上午,白云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分局)联同太和镇,对大源村二社黄庄西街一栋5层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进行了全面清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