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近日发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其中《条例》规定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是第一次在安全生产法规层面规定“实际控制人”责任。
公司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法定代表人?还是实际控制人?因为公司是有独立人格的,所以,公司的债务当然要公司自己承担。但是,如果这笔债务公司还不上了,即使是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公司的这笔债务也仍然还不上了,那这笔债务应该由谁承担呢?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其中第五条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022版《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一条款对于企业“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来说是压力也是动力,而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第一责任人的说法体现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