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闻网2月15日讯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记者 刘沙沙 祁晓燕)2月13日,副市长云新明先后深入赛罕区前不塔气村、回民区攸攸板村,就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进行实地检查。云新明走访了超市、土产五金店等地,检查商户是否存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1月13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通告》发布,决定自《通告》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呼和浩特市全域禁止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
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绿色文明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全域禁止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考、中考在即,为最大限度降低噪音污染,给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决定在我市规定区
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连续查处两起深夜燃放烟花爆竹扰民案件。12月7日零时许,赛罕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孟根巷附近有人燃放鞭炮,影响居民休息。敕勒川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对涉嫌违法燃放人员张某某进行调查,其供述因亲友聚会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休息。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关于高、中考期间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2023年高考、中考在即,为最大限度降低噪音污染,给高考、中考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