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一、概念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二、罪名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刑法分则第一章,从第102条至第113条共12个条文,规定了12个罪名。
《刑法修正案》已经颁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此前,《刑法修正案》实施后,两高发布了《罪名补充规定》,刑法罪名由原先的468个增加到483个罪名,此次更新罪名数量暂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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