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前《厦门市私人危住房翻修改造建设规划审批意见》是2014年制定的,到去年政策已到期,当前我市正在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出台国有土地上危私住房翻改建新的政策规定已迫在眉睫,可以满足群众解决居住安全问题的多元诉求,加速危改进程。
鲤城出台管理规定,在非古城区——私有住房修缮翻建有了“施工图”泉州网7月5日讯(融媒体记者殷斯麒 通讯员黄凯杰)私有住房修缮及翻建事关民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近期,《鲤城区(非古城区)私有住房修缮及翻建管理规定》出台,自2024年6月20日起施行。
台海网9月15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今天上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9月起实施的《厦门市国有土地上危险房屋私人住宅翻修改造建设管理规定》。本《规定》所指的危私住房是指我市国有土地上,未经规划改造的片区内,未经政府收储、出让的,历史上由老百姓自建形成的,如思明区中山路片区、百家村片区等,同时需享有独立用地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住房。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住房修缮改造及翻建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22号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住房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范围内私有住房修缮改造及翻建建设管理,推动建立我市私有住房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控机制,完善规范审批、安全建设的闭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危险房屋
昨日,记者从市资源规划局获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厦门市国有土地上危险房屋私人住宅翻修改造建设管理规定》于本月起正式实施,《规定》立足我市实际情况,从适用范围、审批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东南网9月15日讯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上危险房屋私人住宅翻修改造建设管理规定》,《规定》对厦门市由私人建设的危房申请翻改建审批进行进一步规范,作为厦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重要政策之一,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
中国甘肃网7月8日讯据鑫报报道(记者 张小燕)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危房翻建工作的管理,维护正常城市建设秩序,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安宁区危房翻建管理办法”日前出炉。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安宁区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居民和农村宅基地上居民的私房中的危房翻建。
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房屋使用安全,切实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城市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兰州市规划局《关于下放私房翻建规划管理权限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起草了《兰州市西固区城市居民私房翻建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书面反馈至兰州市西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股。
南都讯 记者魏凯 经过年初的公开征询意见后,6月20日《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通过16届7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允许老旧小区的改造在维修加固之外,还可以采取拆除翻建的模式。
本规定所称古城区是指《“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系列遗产管理规划(2021—2030年)》所确定的7.1平方公里遗产缓冲区,包括鲤城区东环城河以西,泉州大桥、防洪堤以北,破腹沟以东,北环城河以南的区域。
记者了解到,重建类型主要适用于建成时间较长,主城区范围内国有或划拨土地上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结构安全有隐患、无修缮价值的直管公房、私有产权房屋或者公房、私房产权混合并存的危破老旧小区、单体楼房及居民自建独院,以及《宋都古城保护与修缮规划》每个坊中确定的更新类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