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于2018年5月被法院宣告死亡,其生前在海淀区有一套房屋,李飞之子李小飞在2021年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该房屋在2019年办理了抵押登记,贷款200万元。李小飞调查发现,该抵押贷款系其叔叔李明办理。故李小飞将李明及抵押权人王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合同不成立。
为解决和应对这一情形,双方约定通过另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的形式来设定房屋抵押登记物权,此时虽然抵押人以该房产为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抵押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借款抵押合同》的基础借款关系为双方的虚假意思表示,借款实际并未发生,该法律行为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