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工资哪天发无所谓,不管发得早发得晚,只要一月一发,按时发就好了,打工人,只看钱。这话确实没错,但深圳的一位公司员工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上诉就职公司,并最终胜诉获得赔偿。
这个话题,也是老生常谈,我在劳动合同的文章中,也提到了薪资发放日,只是没有详细说,而是直接告诉你结论,如果碰到啥事都要问为什么的读者,估计这些读者会想不通,会心里嘀咕,这位作者又是哪里抄来的,随便给个结论搪塞过去,其实,让人相信自己的观点不难,你不需要做太多解释,让他or她经历就行,经历多了,他or她就知道哪些作者是忽悠,哪些写的是实话,只是执行对很多人来说很难,以致于他or她宁可躺平,也不去辨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