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8日讯 近日,潍坊市潍城区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呼吁市民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做节庆新风尚的引导者。潍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一)北侧界线。
年关将近,近日,潍坊市公安局公布潍坊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潍坊市城区禁放范围:(一)北侧界线自大圩河与青银高速交界处开始,沿青银高速南侧护栏向东至北海路,沿北海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盛泰街,沿盛泰街及其延伸线向东至浞河。
潍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广大市民朋友:为贯彻落实《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潍坊高新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明白纸各位市民朋友:为贯彻落实《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现对烟花爆竹燃放做出以下贴心提示:一、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北至青银高速;东侧、南侧边界为沿浞河中心线与青银高速交界处开始,沿青银高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正案)》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潍坊高新传媒】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今天,是我国传统民俗节日“财神节”,也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昌邑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昌邑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