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31日连云港讯3月26日,连云港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发布通告,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实行有奖举报,同时公布了电话、信件、网络三种举报途径。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3月1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倡导长江大保护、呵护母亲湖生态理念,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组织旁听洪泽湖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公开庭审。
扬子晚报网2月28日讯(通讯员 马海涛 记者 朱鼎兆)近日,江苏省白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3年《白马湖封湖禁渔通告》,宣布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对白马湖水域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制度。
4月11日上午,51岁的刘某沿着灌云县界圩河进行巡护,查看是否有人破坏河流生态环境,并将自己巡护的场景拍成照片和小视频,发送到该县检察院建立的“保护中华蟾蜍”微信群里。撰稿管莹 卢志坚值班主编 郁芬编辑 谷雨新华日报社全媒体时政新闻部出品欢迎转发 侵权必究L
为有效遏制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行为,强化陆生野生动物源头保护,有效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恢复和改善陆生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猎区。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这是宋代词人辛弃疾的名句。稻田水塘的蛙声,是很多江南人的记忆。但仍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抓捕野生青蛙,破坏生态环境,打破生态平衡,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3月3日,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通过“云庭审”的方式四地连线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麻雀的案件,特别是办案法官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深入阐述引起广泛共鸣,同时让我们一起分享4件涉及不同动物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