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我收到在海亮广场办公的呼和浩特市古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送的人民币收藏册宣传短信,根据短信宣传及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我花2980元买了一册第三套人民币小全套。后来,我无意发现,这套收藏册内的钱币有的变黄,有的尺寸还不对。
对于收藏爱好者来说,收藏品能够用来把玩、升值,这是收藏者能够乐在其中的主要原因。不过,收藏说道可多了,一不留神,就可能触犯了法律。4月26号,张女士在红旗街附近看到有一名男子在做宣传,说收藏第四套人民币日后能有丰厚的回报。
父亲在2000年左右,从我们当地的银行买了一套第三套人民币的收藏册。里面有10元一张,5元一张,两元一张,一元一张,五角两张,两角两张,一角两张,5分一张,两分一张,一分一张。共十三张。尾号都是后三位一样的。听说现在的第三套人民币有挺值钱的。本人也不是很了解。
古琅庭文化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中国的货币制度,方便流通使用和交易核算,中国人民银行自1987年4月27日,发行第四套人民币,共1角、2角和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9种面额。
花1300元“换”来两套人民币册,感觉上当受骗,王女士要求“退一赔三”。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这两套人民币册并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表示,如果能证实人民币收藏册并不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那么该经营机构就构成消费欺诈,“退一赔三”有理有据。
家住怀柔的张大爷花5万元买了一套钱币纪念册,快递小哥胡天明送货上门时发现,这个快递属于货到付款,“可一套纪念册怎么会这么贵呢”?胡天明怎么也劝不动执意要付款的张大爷,只好拿着货款到派出所报案,成功拦截了一桩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