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告诉记者,两年前,他曾经挑中了一处房子,交了首付,并且办理了房贷手续。没想到过了几天被告知贷款办不下来,原因是张先生的两张信用卡此前都有几次逾期还款的记录,所以银行认为他“信用不好”,拒绝提供贷款。此后,张先生又陆续咨询了另外几家银行,均得到无法贷款的答复。
儿子由于银行征信不良不能办理贷款,遂以母亲的名义购房,此后房屋贷款断供,母亲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理了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以合同相对性为由,依法判令解除某银行与秦某之间的《个人借款合同》;
陈先生:“晚上回去,我老婆想了下,可能我们征信可能会有点问题,第二天就跟他们的销售讲了,销售说去拉个征信报告,我说行,拉完之后,就说我老婆逾期很多次,我可以办,唯一办法就是让我跟我老婆去离婚,离了婚我一个人做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