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新春佳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急剧飙升,引发严重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直接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
1月30日,马兰屯镇联合检查组在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巡查中,发现林运路北首周某商店的仓库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因该经营场所无任何相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手续,台儿庄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周某以非法存储危险物质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11月12日经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自2019年1月1日实施以来,禁燃禁放规定已经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尽管禁燃禁放宣传家喻户晓, 尽管禁售禁放警方三令五申。 还是有人无视法规, 心存侥幸,顶风试探。
自全市部署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以来,市中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在全区开展全时全域的安全检查,对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先后快速查办4起违法行为,行政拘留4人,收缴烟花12箱、鞭炮346挂、擦炮42盒。
1月2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晓璐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孙殿镇,区委常委、副区长杜军,区政府党组成员张彦、副区长谢焕海、杨庸、李涛、李秋菊、李冬光,区政协副主席郑传清,区人武部政委杨凯,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涛出席会议。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年关将至,燃放烟花鞭炮不仅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台儿庄区发出以下倡议:一、争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