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五年,也就是1510年,大太监刘瑾以谋逆大罪被判极刑。根据《大明律》规定,“犯者凌迟处死。”执行时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道,当时与张文麟一同进士的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刑,胡远可能害怕,他听说后“错愕”,对刑部尚书刘璟说:“我如何当得?”
1905年4月24日,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期。在这一天,清廷正式废除了死刑中的凌迟、枭首、戮尸等残酷刑罚。这一改革是在伍廷芳、沈家本等人的奏请下得以实施,标志着中国刑罚制度向着更为人道和文明的方向发展。